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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副駕駛座丟垃圾 不可能免罰

(記者_許家源/雙北報導)

車輛駕駛人亂丟煙蒂違反廢清法27條規定,經環保機關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,於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,依理論及經驗法則,倘判斷違規車輛所有人係污染行為人,則得以車輛所有人為處分對象。

因此環保機關仍須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善盡調查責任,於全案斟酌全部陳述、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,依據論理與經驗法則,倘判斷違規車輛所有人係污染行為人,則得以車輛所有人為處分對象,如車主否認則應提出說明其非行為人的相關證明供環保機關調查。並無從副駕駛座亂丟廢棄物免罰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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